关于补充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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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全继委办发﹝2023﹞6号
关于补充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,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直属联系单位及相关学协会,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所在单位,各有关单位: 经形式审查及组织专家对补报项目进行评审,现将通过的项目作为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补充)予以公布,共计19项(详见附件)。请各项目申办单位认真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规定执行。 附件: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(中华医学会代章) 2023年6月20日 抄报: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中华医学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印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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